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相关资料图)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州禾信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禾信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
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
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临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谱”)的主
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趋势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存在大
量资金需求,公司向其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推进其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
产生经济效益。少数股东林可忠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保障上海
临谱的履约能力。公司使用的财务资助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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