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资料图)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斗
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北斗星通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
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集资金净额为 931,075,896.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按
序 实施主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净
号 体 资金金额
额投入金额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
及产业化项目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 144,594.21 94,500.00 93,107.59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募投资项目之“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
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36,725.06 万元及其利息(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向和芯星通增资。
本次增资金额为 5,000 万元,全部计入和芯星通资本公积。该等资金到位后
将用于和芯星通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分配金额(万元)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
产业化项目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
业化项目
合计 5,000.00
本次增资前后,和芯星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
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13 日
注册资本:33,479.2371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 A3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6900942M
法定代表人:周儒欣
主营业务:研发高性能卫星定位与多元融合核心算法、高集成度芯片
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和芯星通 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12,376.47 96,452.90
净资产 79,918.73 70,421.95
项目 2023 年 1-6 月(未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346.84 67,930.32
净利润 9,000.27 16,945.67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分期
增资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芯星通拨付募集资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步向和芯星通增资,增资款项将存放于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只能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实
施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及和芯星通、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增资 5,000 万元,增资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
计的净资产 1.15%,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向“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片研
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
目”的实施主体和芯星通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向“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GNSS SoC 芯
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
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芯星通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分期增资方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
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利于募投项
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芯星
通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
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 王希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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