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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经宁波、舟山两地港航管理部门签订了《内贸船用燃料油跨港域供应互认协议》。这是继宁波舟山港保税油跨港供应互认的基础上,甬舟两地深化宁波舟山港高水平一体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根据协议,甬舟两地满足条件的非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企业可在宁波舟山港试点开展跨港双向直供业务,两地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共同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和跨港供应协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宁波舟山港非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行业健康平稳持续发展。
据统计,宁波已备案有资质的内贸供油企业共23家,主要有8家企业从事内贸供油,涉及供油船36艘,2022年供油量73.5万吨。
据了解,今后宁波舟山两地交通港航管理部门将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深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改革,进一步破解行业发展局限,扩大港口服务领域互认范围,为打造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持续贡献“港航力量”。
(通讯员 邵达 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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