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
2、是指将门诊的补偿费用集中起来由门诊统筹基金统一支付用来补偿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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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4、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9%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5、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7、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8、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9、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
10、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11、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12、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保”的是门诊医疗的风险。
13、而“险”到底在何处呢?有人云:小病不治,拖成大病,是为险。
14、初看似乎蛮有道理,但仔细追究,却还有值得探讨之处。
15、什么是小病?为什么人们要“小病不治”?谁应承担治疗小病的责任?为什么“小病不治,拖成大病”,就一定要“保”小病?小病不保就会拖成大病么?对此,我认为,门诊统筹应当医、药分别保。
16、重点是保看病,可以低门槛、高报销比例,让人人能看得起病。
17、其次是吃药,保门诊慢性病的高药费风险,门诊药费要高门槛、高报销比例,使慢性病不拖成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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